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,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開徵作業補稅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已於102年12月下旬陸續寄發,繳納期間自103年1月11日至103年1月20日止。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如經核對無誤,應於繳納期間內如期繳納,以免因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及利息。如對核定內容有疑義,請於繳納期間內向發單之分局、稽徵所提出查對更正。 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,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款(郵局不代收),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及網際網路(晶片金融卡)繳稅,另應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就近至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(OK)等便利商店繳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