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財政部103年3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200728570號令補充核釋有關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,改採開立電子發票得繼續適用獎勵措施之規定及財政部103年3月12日新聞稿乙紙。
財政部103年3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200728570號令